当前位置:

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不正当竞争行为(3)

发表时间:2011/4/23 13:49: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国际商务师课程 全面的了解国际商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1年国际商务师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九、低价竞销行为

1.特征:

(1)行为主体只是处于卖方地位的有实力的占优势经营者;

(2)行为主体在主观上有排挤竞争对手的故意;

(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实施了不当降价。

2.下列情况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将到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2006年试题)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低价兑销行为的是( B )

A、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鲜活商品

B、非基于经济规律或者法律要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C、处理有效期将到的商品

D、因转产而降价销售商品

十、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2006年试题)

1. 经营者是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是否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

2. 经营者所称的有奖销售是否真实;

3. 经营者与中奖者是否有联系;

4. 经营者有奖销售所推销的商品是否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

5. 经营者设定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金额是否超过5000元。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包括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十一、串通投标招标行为

注:分为串通投标和勾结投标两种。他们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投标人之间互相勾结,后者是发标人与投标人勾结。

相关内容

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不正当竞争行为汇总

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历年真题汇总

编辑推荐:

2011年商务师考试免费短信提醒

2011年商务师考试免费在线模拟考试

2011年商务师考试专用教材

2011年商务师考试网络课堂培训免费试听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