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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式启动市中医院等试点

发表时间:2014/3/12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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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式启动市中医院等试点

  05月3日上午,温州市中医院成立理事会,9位理事组成的理事会将代替政府部门成为决策机构。市卫生局局长程锦国认为:“法人治理机构试点,让决策、执行、监管三位一体,能让医院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决策更贴近民生。

  年底将总结经验,明年扩大试点范围、加大试点力度
   浙江在线05月03日讯昨天上午,温州市中医院成立理事会,9位理事组成的理事会将代替政府部门成为决策机构。这标志着温州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式启动。温州继嘉兴之后,成为全省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中“第二个吃螃蟹”的城市。
  4月16日,新华社首次对社会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全国事业单位改革进入新一轮。温州市中医院是该指导意见发布后,我市首家挂牌的试点单位。此前,温州大剧院已成立管理处理事会,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本月也将启动试点。
  事业单位有了理事会
  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是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迈出的第一步。
  昨天成立的市中医院理事会,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吴尚斌担任理事长、市中医院院长黄建平任副理事长,其余的7位理事分别由一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委派工作人选,职工代表、社会人士等担任,任期四年。监事会监事则由主管部门和本院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据悉,市中医院理事会每半年举行一次理事会议。根据初拟的章程,理事会将审议该单位的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算和决算;通过该单位管理层人选;审核该单位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昨天上午,理事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黄建平表示,决策权下移,让更多人参与决策,拍板后交由医院方面执行,再由监理会监管。“理事会成员来自各行业,掌握更丰富的信息,相信能让决策更加科学。”温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胡忠华介绍,财政部门的参与,让试点单位在财务监管方面多了保障,同时还增加了提供财务支持的可能。
  市卫生局局长程锦国认为:“法人治理机构试点,让决策、执行、监管三位一体,能让医院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决策更贴近民生。”
  探索建立理事奖惩机制
  据了解,我市推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重点是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的转变,推动事业单位从过去的单一管理向多元化管理转变,从封闭式管理变成开放式管理,形成事业单位自我管理的现代运行新模式。
  目前,我市共有3000多家事业单位法人。首批3家试点,市本级在文化系统选择了温州大剧院,卫生系统选择市中医院,教育系统选择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胡忠华说,“试点单位涵盖不同的行业领域,更具代表性。”其中,温州大剧院管理处理事会于今年3月30日率先挂牌。
  根据方案设计,试点的单位理事会需要其他部门派人兼任。胡忠华表示,理事们的自身利益与工作并没有挂钩,如何发挥理事们的作用是他们需要探索的。据了解,下一步将探索建立理事奖惩机制:对担任试点单位理事的公务人员,将其履行理事职责纳入工作范围,并做年度考核指标;对担任理事的社会人士可进行一定奖励。
  胡忠华表示,试点全面启动后,年底将总结经验,明年将扩大试点范围、加大试点力度。

  链接:事业单位三个类别
  根据国务院精神,按照社会功能,现有事业单位被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承担行政职能的这类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这类事业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其细分为两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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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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