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4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经考试、体检、考核,拟聘用曾俊杰、王秋萍2名同志(见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干部群众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0839-3229028 0839-32240110
原标题: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公示
点击下载>>>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xls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