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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法律知识练习题34

发表时间:2013/6/20 9:45: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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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探亲假的路费都由本人承担吗?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参考法条:《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

332  合同期内不许结婚的约定合法吗?

婚姻自由是宪法规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男女双方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且完全自愿,就有权结婚,确立夫妻关系,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干预。劳动合同中规定合同期内不能结婚是对婚姻自由权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条款,对合同双方没有约束力。此外,劳动合同中类似约定还有“不准生孩子”等,这些约定即使是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也是无效约定。

333 高薪或商业保险能替代社会保险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合同中约定以高薪或商业保险替代社会保险,实际上是由劳动者个人承担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义务,这样的约定是不合法的,属于无效条款。

334  劳动合同可以不规定期限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规定合同期限。但是,在下面三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较长,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10年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335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其它劳动合同只是期限上有所不同,在其它方面仍应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当出现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因此,当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也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种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能解除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336  用人单位是否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合同?

出于对怀孕女职工的保护,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以其怀孕、产假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怀孕期间,即使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后才能解除合同。

337  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能否按出勤对待?

为了保证孕妇及胎儿的健康,女职工应及时进行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338 女职工的产假为多长时间?

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参考法条: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339  妻子生孩子,老公能休产假吗?

产假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利益而针对女职工制定的。法律在男职工是否能享有产假照顾妻子这方面没有作出规定。因此,男职工是否享有产假,用人单位享有自主权。但是,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于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340  非婚生育可以享受产假吗?

女职工享受产假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部分,它是以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的。所以,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可以不发给工资。

参考法条: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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