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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发表时间:2014/3/12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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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长沙县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这三类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其中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未来会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长沙县将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的分类,从明年元旦正式进入改革实施阶段。
  长沙县此次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将涉及长沙县652家单位,涉及事业单位人员9480人,主要依据这些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来进行分类。到2015年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2016年起,将重点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改革。
  按照长沙县对事业单位改革分类的原则,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要么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要么直接将这样的单位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加快转企改制;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将继续保留其在事业单位序列。
  长沙县表示,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将积极探索管办分离,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同时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内部管理结构。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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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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