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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事业单位改革答记者问

发表时间:2014/3/12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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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事业单位改革答记者问

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我省事业单位改革答记者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改革。2013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和《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分类目录》,2013年12月30日,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了我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近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记者:为什么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答:事业单位是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记者: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在2013年基本完成省直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完成市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探索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管办分离、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等改革工作。到2015年,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施管办分离、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记者:事业单位的类别划分为哪几类?改革方向是什么?
  答:按照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再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政事分开,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将这类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和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事企分开,改革的方向是转企。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的核心要求是创新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其公益属性,激发生机活力,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记者: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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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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