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4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资分配等作了规定。
政策规定,全面清理核查国家统一规定外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实际发放水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对清理核查后的津贴补贴进行适当归并,作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
市人力社保局说,将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核定本级政府直属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探索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过渡期内的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按照与当地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
其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过渡期内的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与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收入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并实行总量控制;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与当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核定所属各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
政策规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原则上可相对较高,一般按月发放。
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所占比重,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区别。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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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