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统计师考试统计实务精讲,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统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八、社会保障
1.民政经费:包括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民政事业基本建设投资、社会福利基金三部分。其中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包括抚恤事业费、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社会残疾人福利事业费、救灾支出、其他民政事业费、地方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用于民政支出的其他款项。
2.离退休职人员数:指报告期末离休、退休、退职人数总和。该指标包括民政部门支付的离休、退休、退职费的人数。
3.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保险福利费用:指报告期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实际得到的保险福利费用总额,包括离休金、退休金、退职生活费、医疗卫生费和其他保险福利费用。该指标包括民政部门支付给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各项费用。
4.社会救济总人数:主要包括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农村传统救济对象人数。
5.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指报告期末家庭平均收入在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镇居民数,包括“三无”对象、失业人员,以及在职、下岗、退休人员等。
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指报告期末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得到当地政府或集体组织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农业人口数。
7.农村传统救济人数:指未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农村地区,仍沿用传统救济制度救济贫困人口数。
8.享受低保的人数占救济总人数的比例: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占社会救济总人数的比例。根据民政部的民政统计年报资料计算。计算公式:
享受低保的人数占救济总人数的比例
=
×100%
9.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指报告期末城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设立的以非盈利为目的,为本社区居民服务,特别是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活动站、服务站、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残疾人工疗站、残疾儿童日托所、家务服务站、婚姻介绍所等福利性设施以及职工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机构数。几种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单位,共用一个场所的,只能统计为一个社区服务设施。成为社区服务设施的条件:独立核算、有固定的从业人员、有一定的服务项目及有一定的服务场所。
10.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不能正常缴费、已中断缴费但并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继续缴费的下岗职工人数)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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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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