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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统计师考试统计工作实务讲解10

发表时间:2013/1/5 10:49: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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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统计师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学习统计师考试课程全面了解统计师考试的教材重点,小编特编辑了2013年统计师考试统计工作实务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按财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等)

(2)财产物资(固定资产、原材料、产成品等)

(3)债权债务(各种往来结算款项、缴拨款项)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企业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

(3)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

(4)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5)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6)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库存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按财产清查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局部清查。

1.定期清查

含义:定期清查是指按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清查。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

范围:它可以是全面清查,如:年末决算前的清查,年末、月末结账前的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现金、贵重物品的每日清点。

2.不定期清查

含义:不定期清查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对财产进行的临时性清查。不定期清查并未事先规定清查时间。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1)更换财产物资保管和出纳人员时

2)发生自然灾害和以外损失时

3)配合上级主管、财政、税收、审计和银行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检查或审计时

4)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时

5)按规定进行临时性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时

范围:它可以是全面清查,如:合资、改制、兼并、撤销前的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物资保管人员工作交接时进行的清查,发生意外灾害时进行的清查。

【例题·单选题】按照财产清查对象的范围不同,财产清查分为(B)

A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B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C实物清查、现金清查

D 银行存款清查和往来款项清查

【答案解析】: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按财产清查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局部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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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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