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统计师考试统计基础理论及知识资料预习9

发表时间:2013/5/3 10:04: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3年统计师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学习统计师考试课程,全面了解统计师考试教材重点,小编特编辑了2013年统计师考试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统计调查经费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统计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所谓财政预算,是指政府对于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的计划安排。依照我国预算法的规定,财政预算由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预算执行。财政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一般是指全国性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与常规统计调查不同,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不需要每年进行,而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周期如5年或10年进行一次。全国性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性强,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配合。所以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国务院都制定和颁布了相关的行政法规,对全国性普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对所需经费的落实做出具体安排。

如第五次人口普查办法规定,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为了保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进行,《统计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经费的保障问题作了专门规定。一是明确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二是要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经费要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原则

为了维护正常的统计调查秩序,《统计法》第十三条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 必要性原则

主要该统计调查项目与其他统计调查项目是否重复;该统计调查项目需要的数据资料能否通过已有的行政记录加工获得等。

(二)可靠性原则

主要审查该统计调查项目的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并有明确的调查目的和资料用户;申请单位是否具备实施该统计调查项目的能力;从技术上要获得准确的统计资料是否具有现实可行性;是否有相应的经费保障等。

(三)科学性原则

主要审查该统计调查项目拟定的统计指标体系、调查方法、样本量、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的设计等是否科学合理。

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依照《统计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项目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批准,批准决定要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予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相关文章:

2013年统计师考试统计基础理论及知识资料预习汇总

2013统计师考试统计基础理论及知识资料解析汇总

更多关注: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2年统计师考试证书领取  报考条件 考试培训

(责任编辑:xll)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统计师

        [协议护航-退费班]

        12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4800起

        初级 中级

        761人正在学习

      • 统计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12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980起

        初级 中级

        545人正在学习

      • 统计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4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

        1680起

        初级 中级

        445人正在学习

      各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