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统计师考试于10月14日举行,为帮助考生备考2012年统计师考试,中大整理了2012年统计师考试辅导资料,帮助考生备考。
第五章财产清查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和意义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以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造成帐实不符的原因:
(1)在收发财产物资时,由于计量、检验不准确而发生品种数量或质量上的差错
(2)在凭证和账簿中,出现漏记、重记、错记或计算上的错误。
(3)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了自然损耗
(4)由于结算凭证传递不及时而造成未达账项
(5)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职而发生财产物资的损坏变质或短缺
(6)由于不法分子的营私舞弊、贪污盗窃而发生的财产物资损失。
(7)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了财产物资损失等。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
财产清查的意义:
(1)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2)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
(3)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4)通过财产清查,可以维护财经法纪和结算制度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一)按财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企业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
(3)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
(4)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5)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6)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库存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二)按财产清查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含义:定期清查是指按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清查。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
范围:它可以是全面清查,如:年末决算前的清查,年末、月末结账前的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现金、贵重物品的每日清点。
2.不定期清查
含义:不定期清查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对财产进行的临时性清查。不定期清查并未事先规定清查时间。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1)更换财产物资保管和出纳人员时
2)发生自然灾害和以外损失时
3)配合上级主管、财政、税收、审计和银行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检查或审计时
4)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时
5)按规定进行临时性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时
范围:它可以是全面清查,如:合资、改制、兼并、撤销前的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物资保管人员工作交接时进行的清查,发生意外灾害时进行的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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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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