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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物流师考试辅导:国际物流业务

发表时间:2014/4/12 18:00:00 来源:考试大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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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物流师考试辅导:国际物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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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 第2页: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二节国际物流业务
  一、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程序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经过交易磋商后达成交易,签订买卖合同。接下来,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就是国际物流的过程,其基本流程如下。
  出口合同的履行主要经过:货(备货)、证(催证、审证、改证)、运(租船、订舱、投保)、款(制单结汇)等环节。
  进口合同履行的程序可以概括为:证(申请、开立信用证)、运(租船、订舱、投保)、款(审单付款)、货(报关、接货、检验)等环节。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意义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是在国际贸易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及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物、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工作,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通常简称商检工作。
  保护买方的利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正当权益
  (二)商检的范围
  现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所规定的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所规定的商品
  船舶和集装箱
  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
  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局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商检机构或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
  (三)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
  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报检、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四个环节。
  三、进出口货物的通关
  海关:是国家设在进出境口岸的监督机关,在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和国际交往中,海关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的权力。
  中国海关按照《海关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实际监管
  征收关税和其他费税
  查缉走私
  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报关期限:我国《海关法》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申报。
  报关单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批准文件
  提货单、装货单或运单
  发票
  装箱单
  减免税或免检证明
  商品检验证明
  海关认为必要时应交验的贸易合同及其他有关单证
  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程序:接受申报、查验货物、征收税费、结关放行。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报关程序是:申请报关、交验货物、缴纳税费、凭单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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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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