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船舶 | 用途或特性 | |
| 干货船 | 杂货船 | 装载一般件杂货,有时也装运粮谷、煤炭等 | |
| 冷藏船 | 装载冷载货 | ||
| 木材船 | 装运木材 | ||
| 散货船 | 煤船 | 装载干散货物 | |
| 矿砂船 | |||
| 粮谷船 | |||
| 油槽船 | 油轮 | 装运液态石油类货物 | |
| 液化天然气船 | 装运液化天然气 | ||
| 特种船 | 集装箱船 | 装载集装箱 | |
| 滚装船 | 车辆可直接上下进出货舱装卸货物 | ||
| 载驳船 | 船上可装载载货驳船 | ||
| 气垫船 | 靠强气流将船体托浮于水面高速航行 | ||
| 水翼船 | 靠船底水翼所产生的升力使船体升离水面高速航行 | ||
根据船公司对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将海洋运输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是指船公司按预先规定的船期表,在一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顺序,进行规则的反复的航行和运输的一种船舶经营方式。
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租船运输没有预订的船期表,航线和停靠港口也不固定,须依据船舶所有人和承运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来安排船舶就航的航线。
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光船租船(Bareboat or Demise Charter)
提单(Bill of Lading, B/L) :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的作用
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收据
提单是物权凭证
索赔与理赔
处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在班轮运输方式下,提单中有关承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豁免一般都参照《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的规定。
在租船运输方式下,租船合同中关于船东负责货损货差的规定一般也遵循《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进行的铁路货物运输,只需在始发站办妥运输手续,使用一份运送票据,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移交货物时,无需发、收货人参与,铁路当局对全程运输负连带责任。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进出口运输程序:包括货物的托运、承运、装车发运、交付等环节。
索赔及其处理:赔偿请求应由发货人向发站或发送局,收货人向到站或到达局提出。赔偿请求人应在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出赔偿请求,否则即丧失提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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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