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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6

发表时间:2012/8/21 13:29: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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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物业管理答辩、评标会一般程序

在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中,答辩、评标会是整个活动的重点和高潮,招投标方倾情投入,社会媒体全面报道,公证处进驻现场,行业代表广泛参与。答辩、评标会是搞好招投标活动的中心工作,要求议程安排全面、周密。一般安排如下:

(一)明确时间、地点。

(二)参加人员:

目标物业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评标委员会委员(评委取五人以上,其中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当地公证处人员(如需要);

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

投标物业管理企业代表;

参加评标会的嘉宾;

列席会议的其他物业公司代表、记者

(三)程序

1、明确各投标企业和招标办公室人员到场时间,通过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2、明确招投标领导成员及评委到场时间;_

3、宣布答辩、评标会开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为

会议主持人,介绍与会领导、各评委和投标单位;

4、与会有关领导致辞;

5、投标单位退场;

6、安排一定时间,请评委根据投标人情况介绍、招标办工作人员进行的现场情况考察、住户意见征询表等资料,评出企业信誉分,并现场统计分数;

7、安排时间,请评委将标书分评出,现场统计。一般应在答辩、评标会前一天由评委集中审阅标书,掌握各投标企业情况;

8、在预定时间,各投标企业代表按顺序入场答辩。首先作简要介绍和标书陈述(一般15—25分钟),再接受评委提问。应安排部分问题由参与答辩的拟选主任独立回答。评委可即时亮分或答辩结束后再统一评分。中场可安排休息、餐饮;

9、安排一定时间,请各评委对标书评分。现场工作人员、公证人员统一计算各投标企业总分,并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10、在预定时间,各投标单位代表入场,主持人介绍公证人员或其他领导小组人员宣布评标结果和中标单位;

11、领导致辞

12、答辩、评标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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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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