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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和保险
一、风险和保险
(一)风险的基本概念
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它一般有两种含义,一是可能存在损失;二是该损失是不确定的。
大数法则是概率论的法则之一,也是保险的数理基础。它指在随机事件的大量出现中往往呈现几乎一致的规律。
(二)风险的基本要素
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
一般根据风险因素的性质划分为实质风险因素(又称物理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又称风纪风险因素)三种类型。
以上三种风险因素中,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属于与人的行为有关的风险因素,故二者归入无形风险因素或人为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三)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的定义
风险管理是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2.风险管理的目标
风险管理目标一般由两个部分组成:按时间划分为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
(1)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
①降低损失成本。
②减轻和消除精神压力。
(2)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
①维持企业的生存。
②生产能力的保持与利润计划的实现。
③保持企业的服务能力。
④履行社会责任。
(六)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管理效果评价五个主要环节。
1.风险的识别
风险的识别是指经济单位和个人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2.风险的估测
风险的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细致的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3.风险对策和风险管理技术的选择
风险对策是在识别风险和估测风险的基础之上,根据风险性质、风险频率、损失程度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方法的过程。
风险管理方法分为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其中控制法的目的是降低风险频率和减少损失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风险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而财务法是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
(1)控制法
控制法是指避免、消除风险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主要包括:
1)避免。是放弃某项活动以达到回避因从事该项活动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目的。
2)预防。是指在风险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
3)抑制。是指风险事故发生时或之后采取的各种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
4)风险中和。是风险管理人采取措施将损失机会与获利机会进行平分。
5)集合或分散。是集合性质相同的多数单位来直接分担所遭受的损失,以提高每一单位承受风险的能力。
(2)财务法
财务法是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即对无法控制的风险事前所做的财务安排。它包括自留或承担和转移两种。
自留是经济单位或个人自己承担全部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即对风险的自我承担。
自留有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之分。
风险转移是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而有意识地将风险损失或与风险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
风险转移分为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
4.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管理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收益性。
(七)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1.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是风险的一种形式。可保风险必须具备下列5个条件:
(1)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指只可能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2)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
(3)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非意外风险属于不保风险。
(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以上五个可保风险条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2,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风险管理与保险存在着密切关系:
(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3)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
(4)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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