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物业管理师考试综合能力知识点辅导57

发表时间:2011/4/23 13:29: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复习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中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这门学科,此处特地整理编辑2011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参加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楼宇验收中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

楼宇验收分物业公司(分公司)初验和小业主复验

一、在初验中发现的问题,处理如下:

㈠   一般项目的返修

对接管验收中发现的非结构性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验收组应在两天内提交给发展商(一式两份,一份给发展商,一份由发展商交给承建单位),由承建单位负责返修;分公司应留底一份,以便督促整改,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另行复验,直至合格为止。也可经双方协商,由建设单位委托分公司代为返修,所需费用由发展商支付。

㈡   房屋结构的加固补强

在接管验收中,如发现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或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时,验收不能通过。由建设单位对房屋进行加固补强或采取其它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达到合格要求、确保住用安全的,再商定时间予以验收。并向发展商索取加固补强的措施和复验结果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㈢   不具备使用功能问题的处理

接管验收时,对于因房屋的配套设施脱节和附属工程未完工或由于水、电、气、暖气等外部管线未接通,致使用户不能进住的,应由发展商负责抓紧解决,待符合接管验收条件后,再行组织验收。

二、小业主在验收中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

1、对小业主提出的有关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应在两天内提交给发展商(一式两份,一份给发展商,一份由发展商交给承建商),由承建商负责返修;分公司应留底一份,以便督促整改,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另行复验,直至合格为止。

2、对小业主提出的装修方面的问题,应当场予以解答,回答内容见《工程规章制度手册》中的相关装修管理规定。

3、对小业主提出的有关入住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场予以解答,并尽力提供帮助。

三、相关文件及记录:

《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接管验收记录》

签物业合同还是委托合同

目前很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签订合同时,往往对于物业合同的性质没有明确定义,有部分小区中双方签订的是“服务合同”,而有部分小区中双方签订的则是“委托合同”。

据悉,这方面的混乱使得目前最高法院案由分类中,涉及到物业管理合同的,既有服务合同纠纷,又有物业管理纠纷;而法院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时,部分案件的案由定为服务合同纠纷,部分定为物业管理纠纷,还有定为损害赔偿和财产权属等其他案由。

这主要是因为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认识不同。据分析,如果双方签订的是物业委托合同性质的,那么就代表着由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进行管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如果一旦小区的管理出现了问题,比如遭到盗窃等,那么其后果将与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同时由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人依法可任意终止合同,而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利于小区物业管理的稳定性。

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质应该为服务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其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物业合同的名称,如果是服务合同,一般这个合同的名称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不是“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在合同的条款中,如果是委托合同,一般会表现为“甲方委托乙方”,而服务合同则一般是“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

相关文章:

2011物业管理师考试综合能力知识点辅导汇总56-65

2011物业管理师考试综合能力知识点辅导汇总46-55

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管理实务练习题汇总51-60

编辑推荐:

2011年物业管理师保过班六折优惠!

2011年全国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10年全国物业管理师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名师网络辅导

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辅导资料大汇总

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试题辅导免费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