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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物业管理实务考试考点归纳39

发表时间:2011/1/13 8:46: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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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住用人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一)选举、罢免业委会的组成人员;

(二)通过、修改业主、住用人公约;

(三)批准业委会工作章程;

(四)听取和审查业委会工作报告;

(五)决定关于业主、住用人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改变和撤销业委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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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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