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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处与业主的协调
管理处与业主的协调是管理处的日常工作。管理处与业主的协调主要表现:一是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获得业主的支持;二是对业主的投诉予以足够的重视,并尽快给予解决;三是对业主的特约服务尽量予以满足,给予业主人性化的关怀;四是妥善处理好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等等。
五、管理处与业主大会的协调
(一)管理处协助业主大会的召开召开业主大会之前,管理处应不厌其烦地通过多种渠道协助业主委员会通知所有业主,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使业主大会的召开更具有代表性。同时通过业主大会的召开,增加与业主的联系和交流。
(二)重大管理事项报业主大会批准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管理处应就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的收支账目、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拟好书面报告,在业主大会上宣读,经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管理处在业主大会上公布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宣读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管理事项,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接受业主的质问、咨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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