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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物业管理师物业经营管理知识点1

发表时间:2012/8/22 15:27:3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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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物业经营管理》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经营管理》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一、物业租赁及其特征

(一)物业租赁的概念

通常意义的物业租赁指的是房屋租赁。房屋租赁,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出租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主要交易形式,租赁管理是物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工作内容。

房屋租赁的含义有以下两点:

(1)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这个所有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所有权人自己,也可以是共有人(包括共同共有和部分共有);也可以是经所有权人委托的代理人,或按照法定程序指定的代管人。需要指出的是,转租不等于出租,转租人也不等于出租人。转租只是附属于出租的非独立的活动。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包括给承租人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也包括利用自有房屋以联营、承包经营、入股经营或合作经营等名义出租或转租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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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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