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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重点知识18

发表时间:2012/9/17 15:28: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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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是物业管理师考试科目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1.业主临时公约制定的主体

业主临时公约一般由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之前预先制定,为什么规定由建设单位制定业主公约呢?这是因为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之前是物业的惟一业主,注意与业主公约区别。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后,制定并审议通过新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自动失效。

2.业主临时公约制定的时间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的时间为物业销售之前。为什么?物业买受人签物业买卖合同时,业主需要提前知晓业主公约的内容,确认签字要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条款,一旦有业主人住,一开始就遵守公约的规范。

这里还需注意几个概念,物业销售也包括物业的预售和现售两种形式。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无论物业的现售还是预售,建设单位都应预先制定业主临时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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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临时公约的制定

(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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