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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管理实务知识点113

发表时间:2012/2/1 11:53: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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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之一

某物业小区为车主办理停车月卡,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与之签订停车位使用协议,建立双方车辆停放服务关系。在车辆停放服务协议上,对车辆的有偿停放做出明确规定,并约定车位是停放租用关系,同时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仅仅提供车辆的停放位置,对在停放过程中车辆的刮擦、被毁损、失火、被盗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做法进行分析,这样处理车辆停放服务管理业务是否妥当。

1、需要车主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验看后留下复印件;

2、协议中,仅仅提供停放为止,没有服务管理,是欠妥当的,应增加相应的服务内容。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

之二

某小区保安人员在晚上巡逻时,发现小区大门内侧路边躺着一名醉酒呕吐后昏睡人员,经查,该醉汉身上没有任何证件,本人意识不清,身份不明,由于天气比较寒冷,于是,将该人背到保安室内床铺上安排睡觉,想等他醒酒后问明情况送走,后这名人员因饮酒过度导致昏睡不醒达一整天。

问: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该物业管理人员这种处理方法是否妥当?

分析:

1、不妥当

2、首先应设法确认该醉汉是否为本小区内的业主,如为本区业主,应尽快通知其家人,如无法确认,应通知本地公安派出所,以免出现异常情况,不应当安排睡觉,防止因饮酒过度出现危险。

之三

场外车辆遗失谁赔偿

某小区业主停放在小区楼下消防通道上的小车被盗,半年后,车主找到管理处,称由于公安部门未破案,现在要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必须要管理处出具车辆丢失证明才能办理索赔手续,在业主的不断纠缠下管理处开具了一张丢失证明。随后,保险公司将管理处告上法庭,要物业管理公司赔偿人民币65万元。

此案一审和二审的判决截然不同,双方各有不服。再审认为车主虽已交付停车费,但根据规定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内保管,进入时领取车辆保管证,但该车主未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不能提交车辆保管的证据,停车场也没有被丢失车辆的入场记录,故车辆保管关系不成立。至于管理处出具的“证明”,是事隔五个多月后应车主要求而出具的,且该证明称车在小区内丢失,故物业管理公司不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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