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复习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中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这门学科,此处特地整理编辑2011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部分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参加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争辩之三
电梯和车库维修费哪里出
观点一:业主、物管:“电梯应该让开发商终身保修”
张家宁:对设电梯的房屋向建设单位征收属于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很有必要,但是标准低了点,建议能以现有电梯的一次性更换成本为依据向建设单位征收此项维修资金。
史廷玉:对设电梯的房屋向建设单位收费的标准可提高为30-120元每平方米,因为电梯是易损品,每天都要运行折旧,让他们多缴点备用金才促进他们用好产品。而且,我建议立法让开发商对电梯终身保修。
开发商:“如果缴电梯维修钱,我们也会转嫁进房价”。
观点二:“车库再收维修金就不好卖了”
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张辉:维修资金首次缴存的主体只能是业主。如果要开发商缴这笔钱,最终也只会转移进房价,这个负担还是业主的。
刘成刚:车库最好不要收维修金,收的话也太高了。开发商的很多利润都来自于出售业主专用车库,如果收费就不好卖了,开发商在此损失的钱也会转嫁给房价。
观点三:“开发商想转嫁给房价可能性不大”
吴翔华:是应该由开发商拿出一点物业维修费来,而且现在的房价并不是成本上升式的上涨,收这笔钱不会推动房价上涨的。
黄文良:电梯维修是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转嫁是另一回事,而且“一房一价”情况下转嫁没那么容易的。
争辩之四
维修资金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观点一:“对代管单位的财务要进行审计”
张家宁:增值的“多余部分”可用于代管单位开支,但也要明白有度,建议增加年度审计,每年公布财务状况,他们每年花了多少钱,多少是从维修资金里出的,多少是政府另补贴的都应当公示。
河海大学教师王得祥:增值部分用于代管部门的管理费用我是有异议的,代管单位的管理费用应该明确经费渠道,不得多有多得、少有少得。
观点二:“政府代管部门没让资金增值就应该算失职”
张辉:规定了那么多增值渠道,这笔钱由政府代管就不应该没有增值,如果没有增值就应当算监管机构失职。每年返还业主的利息还是应该按固定利率算。
观点三:“全体业主的钱怎么能用于政府扶贫”
杨杰、张家宁、张辉、卢增宽等代表均明确提出,草案中规定的维修资金增值多余部分可用于特困家庭住房维修,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操作起来会引发矛盾。特困家庭的帮扶应由政府通过别的渠道进行,与业主们的维修资金无关,从维修资金中提取钱来扶贫,很容易产生挪用等问题。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