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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7

发表时间:2016/1/14 15:11: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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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制度与政策第一章考点:业主的诉讼权利

(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现实中,有可能有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不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或者不依据法定程序作出某些决定,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情形,

《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一规定,赋予了业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不当决定的权利。业主在具体行使这一权利时,还应当遵守《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关于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定。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建筑区域内任何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侵权行为,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共同受到侵害的业主,可以推选代表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三)业主请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公布、查阅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3)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4)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5)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复习思考题

1.如何理解物业管理的概念?

2.如何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特征?

3.物业管理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4.如何认识我国物业管理的产生和发展?

5.如何认识物业管理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

6.简述现阶段政府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必要性。

7.比较分析《条例》颁布前后以及《物权法》颁布后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特征。

8.如何理解《条例》的立法理念、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

9.《条例》确定了哪些基本制度?如何准确把握其内涵?

10.《条例》在制度建设上有哪些特色?

11.《条例》在“法律责任”的规定上有哪些特点?

12.如何准确把握《条例》确立的物业管理的基本法律关系?

13.如何认识《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管理的关系?

14.业主的身份如何认定?

15.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如何构成的?

16.专有部分、共有部分如何认定?

17.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8.《物权法》及《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对“住改商”是如何规定的?

19.业主行使共有部分共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物权法》对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所有权的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21.侵犯共有物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22.共同管理权的内容和表决规则有哪些?

23.《物权法》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如何规定的?

24.业主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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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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