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选调生考试:基础知识之行政管理考点(5)

发表时间:2012/2/6 14:37: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中大网校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复习2012年选调生考试课程,中大公务员考试网的小编特别编辑汇总了有关于选调生考试资料的相关内容,以供广大考友参考借鉴,祝大家考试顺利!

24)----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特色有4点: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国家公务员不搞"政治中立"

2.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国家公务员不搞"两官分途"

4.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5)----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范围与公务员的义务权利

1.实施公务员制度的对象:

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从事党群工作的人员

2.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国家局+派出机构+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注:凡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不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3.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

党的机关、一些群众组织

4.不属于实施范围的单位:不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新华通讯社)、学会、协会、其他培训机构

5.国家公务员义务共八项:

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公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已奉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6.国家公务员权利共八项: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依照规定辞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6)----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

1.录用的前提条件:

a.职位出现空缺

b.根据空缺职位确定资格条件

2.录用的职务范围:

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全是非领导职务)

注:从政府机关以外选拔人员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不属录用的范围。

3.录用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因事择人

4.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七个步骤

发布公告

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

录用体检

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 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 府人事部门审批

试用

培训

27)----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1.原则:

客观公正的原则

民主公开的原则

注重实绩的原则

依法考核的原则

2.内容:

德、勤、能、绩

3.标准:

划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4.方法:

平时考核+年度考核

5.程序:

准备、进行考核、反馈与运用考核的结果

6.考核结果的使用:

a.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或连续五年称职以上的,在本职务级别内晋升一级。

b.连续二年优秀或连续三年称职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7.有关规定:

a.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被评优秀

b.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

c.受留党察看处分的:

当年:不称职

d.受开除党籍处分的:

当年:不称职

第二、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相关文章

2012年选调生考试:基础知识之行政管理考点汇总

2012年选调生考试辅导资料

更多关注

公务员考试时间 公务员考试试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用书  公务员考试论坛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