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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机关招录国家公务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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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通委机关拟面向200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录2名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根据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体现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增强考试录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试录用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2、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二)招录职位及具体条件:

  1、办公室督查职位1名

  招录条件:30岁以下,中共党员,中文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办公室文秘职位1名

  招录条件:30岁以下,中共党员,中文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招录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第二办公区315房间(北京市宣武区北滨河路9号)。

  报名所需证件: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等)、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等其它需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填好的《报考交通委人员申请表》(请登录www.bjjtw.gov.cn下载)。

  2、资格审查:委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笔试名单。

  3、笔试:笔试内容为履行招录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考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每个职位报名情况及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5名的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确定人选:结合笔试、面试成绩,综合其他条件,提出拟录用人选。

  6、考察和体检: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和安排身体检查,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

  7、公示和录用:在我委机关公示7天后,按照市人事局具体要求为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咨询电话:市交通委人事处  63372562  景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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