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选聘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面试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各市选聘办:
      根据《安徽省选聘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09]15号)精神,经研究,现就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7月13日8:00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一天内完成。
      二、面试准备
      1、面试考点的安排。面试考点设在省辖市所在地,分别设立面试考场和考生候考室等。考场内须分别设置考官席(含主考、副主考)、考生席、监督席和工作人员席(计分、计时)。考生候考室须选择与考场临近但又不相互干扰的场所。面试考点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2、面试考官组的组建。各市根据面试人数组成一个或几个考官组,每组7人。考官原则上从取得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资格或经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合格的人员中抽调,第一批选聘生所在的县(市、区)至少抽调1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考官组设主考、副主考各1人。考官组的分组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
      3、考场工作人员的选调。每个考场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和考生引导员等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工作人员从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中抽调。其中,监督员要从纪检、监察机关抽调。
      4、考生的确认。考生于7月12日凭笔试准考证及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均为原件),到各市指定的地方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市选聘办发放《面试通知书》(附件1)和《面试考生须知》(附件3)。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由省选聘办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各市进行资格确认。各市选聘办于7月6日之前将面试工作咨询电话及联系人员名单书面报省选聘办,以便考生与各市选聘办对接。
      5、面试题本数量申报与领取。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全省使用同一个题本,面试题本由省选聘办委托专门机构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各市选聘办根据面试考官组设置情况确定面试题本的需求数量,并于7月9日将面试题本预订单(附件2)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传真电话:0551-2862787);7月12日,各市至少派2人(含本市负责保密工作单位1人)和专车,并持市委组织部介绍信和领取题本人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芜湖路325号省建工集团大厦四楼)领取面试题本。 
      三、面试实施
      1、考生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均为原件),于7月13日上午7: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不分籍贯,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分组,每组不少于15人。每组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也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
      2、面试成绩的评定。面试由主考主持,并按面试题本要求逐题进行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的公布。由计分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再分别由计分员、监督员签字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
      4、体检入围人选的确定。各市召开选聘工作联席会议或选聘办主任会议,以面试分组为单位,按照同一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遴选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如果出现入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等,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择优遴选。以后,因多种因素需要递补人选的,从被递补人选所在的面试分组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该组已无人选递补,由各市从未入围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所有递补人员要经各市选聘办主任会议确认,报省选聘办同意。
      四、几点要求
      1、面试工作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实施。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要高度重视面试工作,专题研究面试工作方案,认真制定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健全和完善重要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特别要加强对面试题本和成绩的管理,按规定做好接送、运转、保管和回收工作,确保安全、有序。
      2、要加强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认真落实面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与面试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面试实施前,要按规定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进一步熟悉面试政策,规范面试程序,掌握面试技术与尺度,统一面试测评标准,明确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须分别佩带考官证和工作证,进入面试相关场所后,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对造成失密、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要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按照有关规定,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届时,省选聘办将分别向各市派驻巡视组,对各市面试考风考纪进行督查。
      4、7月15日,各市选聘办将面试工作情况的报告、面试成绩一览表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报送省选聘办(见附件6)。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