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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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按照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2009年继续选调一批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我市乡镇(街道)工作。
一、选调计划
全市计划选调75名左右。其中重点选调工业、农业、环保、城建、国土、规划、金融、审计、财会、法律和文秘类毕业生。博士毕业研究生名额不限,择优选调。
| 区县(市) |
计划数 |
| 长沙县 |
20 |
| 望城县 |
5 |
| 浏阳市 |
10 |
| 宁乡县 |
15 |
| 芙蓉区 |
5 |
| 天心区 |
5 |
| 岳麓区 |
5 |
| 开福区 |
5 |
| 雨花区 |
5 |
| 合计 |
75 |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内一类、二类高校和湖南省外“211工程”大学的2009年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诚实守纪,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获得本科或研究生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有志于到基层一线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1岁以下。
6、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不接受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人员报考。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分配安排等程序进行,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湖南红网、《长沙》、长沙高级人才网、先锋潮、长沙人才网等媒体予以发布,以发布内容为准。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委组织部,410013;咨询电话:0731-8667281,传真:0731-8667267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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