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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0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发表时间:2010/1/4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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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有关选调生工作的要求,我省2010年继续面向海内外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1、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不包括具有民办性质高校和成人院校。)2010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具体包括:山东省人事厅2008年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活动的大学生,山东省人事厅2007年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活动并经省人事厅批准延长一年服务期的大学生;共青团山东省委2008年招募到山东省内基层从事志愿活动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须是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省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目前在岗、基层单位同意推荐报考。
2、选调数量。全省从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中计划选调850名左右,其中17市670名,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各60名。选调专业由各市、各系统根据基层单位需求统筹确定。选调生考录计划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能够同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不受专业限制,其中的本科毕业生可按研究生职位报考。
3、学生干部中的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的全国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可放宽为学生干部或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有省内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中的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09年12月15日,以支部大会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
4、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省内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年龄按学历相应放宽2周岁。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报考公安系统的,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人员;
(2)现役军人、高校在读生;
(3)有省内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往届毕业生中,未经选聘单位同意,自行离开服务单位人员;退出服务项目,自谋职业人员;已被解聘人员;考取公务员、研究生、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一次以上人员;在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包括延长服务期满)、不再作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或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与基层单位签订协议人员等;
(4)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5)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共产党员或因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超过一年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选调条件说明见附件2。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拟报名人员登录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仔细阅读《山东省2010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网络版)》、《山东省2010年选调生报考手册》及报考单位补充说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登录该网站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2至3个工作日内(包括提交信息当天),登录山东选调生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省委组织部对报名情况进行跟踪审查,并在山东选调生网公布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公安系统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由山东省公安厅提前组织。山东省公安厅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单位。
(3)网上报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包括报考公安系统人员)及时登录山东选调生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支付报名考务费80元/人。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支付报名考务费后,由于自身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报名考务费。
省外高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简称特困生),资格初审合格后,及时下载填写《特困生证明》,高校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发传真至报考单位,并进行电话确认,办理免收报名考务费手续。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中的特困生如实填报。报考公安系统的,在山东省公安厅组织现场报名时提交《特困生证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减免报名考务费适用于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按期提交《特困生证明》的省外高校毕业生,应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否则报名不成功。经审查不符合特困生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特困生证明》请妥善保存,用于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各志愿报考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达不到5:1的,相应核减和调剂录用计划。(调剂计划办法见附件2)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于笔试前5日内登录山东选调生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名阶段时间安排
①报考各市、法检系统人员
2010年1月11-15日,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2010年1月11-17日,网上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10年1月18日,网上查询资格复查结果;
2010年1月18-21日,网上报名确认缴费,报名结束。
②报考公安系统人员
2010年1月13按照山东省公安厅要求,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2010年1月18-21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网上报名确认缴费,报名结束。
2010年1月13-15日,山东省公安厅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改报志愿。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确认缴费时间,均为指定日期的每天8:30至17:30。
2、笔试。201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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