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卫办医政函〔2017〕63号)要求, 请认真组织人员做好本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就2015-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考核工作,继续由南平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宁康医院等单位作为市本级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上述考核机构除了负责本单位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外,还应负责其他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其中,南平市第一医院负责南平仁爱医院、南平市中心血站、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职工医院的医师定期考核;南平市人民医院负责南平博康医院的医师定期考核。市直非定期考核机构的医疗卫生单位应主动、及时与相对应的考核机构对接,做好本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各考核机构要健全医师定期考核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审核需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并确定考核人员适用的考核程序,按规定做好考核工作。
我委医政科联系电话:0599-8837917,邮箱:npsyzk@163.com。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南平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18日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