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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卫生局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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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为作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对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修订如下,请遵照执行。

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 口腔专业

2、 口腔麻醉专业

3、 口腔病理专业

4、 口腔影像专业

5、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00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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