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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岩土工程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62

发表时间:2011/12/28 18:07: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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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2012岩土工程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9.3 井探、槽探和洞探

9.3.1 当钻探方法难以准确查明地下情况时,可采用探井、探槽进行勘探。在坝址、地下工程、大型边坡等勘察中,当需详细查明深部岩层性质、构造特征时,可采用竖井或平洞。

9.3.2 探井的深度不宜超过地下水位。竖井和平洞的深度、长度、断面按工程要求确定。

9.3.3 对探井、探槽和探洞除文字描述记录外,尚应以剖面图、展示图等反映井、槽、洞壁和底部的岩性、地层分界、构造特征、取样和原位试验位置、并辅以代表性部位的彩色照片。

9.4 岩土试样的采取

9.4.1 土试样质量应根据试验目的按表9.4.1 分为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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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取土器的技术规格应按本规范附录F执行。

9.4.4 在钻孔中采取Ⅰ、Ⅱ级砂样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在软土、砂土中宜采用泥浆护壁;如使用套管,应保持管内水位等于或稍高于地下水位,取样位置应低于套管底三倍孔径的距离;

2 采用冲洗、冲击、振动等方式钻进时,应在预计取样位置1m 以上改用回转钻进;

3 下放取土器前应仔细清孔,清除扰动土,孔底残留浮土厚度不应大于取土器废土段长度(活塞取土器除外);

4 采取土试样宜用快速静力连续压人法;

5 具体操作方法应按现行标准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执行。

9.4.6 Ⅰ、Ⅱ、Ⅲ级土试样应妥善密封,防止湿度变化,严防曝晒或冰冻。在运输中应避免振动,保存时间不宜超过三周。对易于振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土试样宜就近进行试验。

9.4.7 岩石试样可利用钻探岩芯制作或在探井、探槽、竖井和平洞中刻取。采取的毛样尺寸应满足试块加工的要求。在特殊情况下,试样形状、尺寸和方向由岩体力学试验设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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