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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政法干警考试辅导:《民法学》复习要点解析(22)

发表时间:2011/9/2 17:57: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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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网校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复习公务员考试课程,特别编辑汇总了有关于公务员考试的相关内容,以供广大考友参考借鉴,祝大家考试顺利!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1.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 代理人死亡

4.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 被代理人死亡(区分)

1) 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 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的

3) 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以承认

4) 死亡前已进行为了继承人的利益继续

6. 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案例

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

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

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不在,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

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问题]

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

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

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3.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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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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