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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政法干警考试辅导:《民法学》复习要点解析(61)

发表时间:2011/9/14 17:40: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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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注册的实体条件。

(1)商标的必备条件:

第一,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

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

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

注册。

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

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

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

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2)商标的禁止条件

①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

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

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

用;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

特殊标志专用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

第一,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标志: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

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

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

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第二,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使用的标志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缺乏显著特征的。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地名,但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

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

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案例

南山市有A、B两家酿酒厂。A厂历史悠久,凭借其独特的酿酒工艺,生产出酒味纯正

且物美价廉的“北湖”白酒。该酒投放市场后,深受本地顾客喜爱,并远销其他省市。B厂

见“北湖”白酒如此受欢迎,也将自己厂生产的白酒使用“北湖”商标,立刻销售量大增,

当月获利润50万元。B厂领导欣喜之余,听说A厂的“北湖”白酒并未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于是立即向工商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并获批准。A厂闻讯后,气愤至极,遂向商标局提

出申请,以“南山”作为其所生产的白酒商标,其申请被工商局驳回。

[问题]

A厂是否可以主张B厂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为什么?

A厂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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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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