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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政法干警考试辅导:《民法学》复习要点解析(25)

发表时间:2011/9/2 17:57: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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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网校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复习公务员考试课程,特别编辑汇总了有关于公务员考试的相关内容,以供广大考友参考借鉴,祝大家考试顺利!

第三节 期间

一、性质: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事件

二、计算单位:

公历年、月、日、小时

三、期间的终止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结束后的次日(第二个工作

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期间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的24点

四、期间计算用语的语意

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以前”、“届满”

不包括本数:“不满”、“超过”、“以外”、“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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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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