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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政法干警考试辅导:《民法学》复习要点解析(3)

发表时间:2011/8/30 10:48: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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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

价值判断准则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不论何种民事主体,均有权依法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彼此的

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民事主体在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均适用同一法律

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须平等协商,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当事人;

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例: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 )。

A.地位平等

B.意思自由

C.平等协商

D.等价有偿

AC

自愿原则

当事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充分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干涉民事主体依法表达其自由意志或非法阻碍其实现民事权

利。

等价有偿原则

民事主体在财产流转关系中进行等价交换,取得财产权利应当支付对价。

民事主体之间自愿无偿赠与财产或者依法继承财产、履行家庭成员间的扶养义务属于例

外的情形。

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建立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将有关的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

对方,禁止隐瞒或欺骗对方当事人;

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恪守信用,认真履行各自的民事义务;

发生损害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应当本着公平的观念进行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兼顾

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平利益;

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依法的同时做到公平合理,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应按公

正、合理的精神处理民事纠纷。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

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例:甲知其新房屋南面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

高楼建成,乙的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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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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