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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事考试网:2014年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基层公安机关职位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10 17:32: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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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基层公安机关职位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4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4年12月18日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各招考职位,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参加体检。

三、报到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12月18日早上7:00到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7号)报到。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近期照片1张(2寸,黑白彩照均可)、签字笔一支、固体胶一支。

(二)考生填写《体检表》时必须写明报考职位,同时在“姓名”栏内填抽签序号,不得体现真实姓名,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论。

(九)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十)《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结束后,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核政审公告,确保按时参加。

咨询电话:0351—3659106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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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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