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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政法干警考试辅导:《民法学》复习要点解析(57)

发表时间:2011/9/14 17:33: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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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工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

称。

知识产权的特征:

1、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任何其他人未经许

可不得加以使用,该权利专属于权利人享有。

2、地域性

知识产权只在授予该权利的国家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并不获得保护,除非在该其他

国家依照其法律规定获得知识产权。

3、时间性

知识产权只在特定的时间内获得保护,期限届满后权利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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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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