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政法干警考试辅导:《民法学》复习要点解析(59)

发表时间:2011/9/14 17:34: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中大网校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复习公务员考试课程,特别编辑汇总了有关于公务员考试的相关内容,以供广大考友参考借鉴,祝大家考试顺利!

第三节 三大知识产权的客体

建筑作品,

摄影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

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选、判)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

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时事新闻;

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例:可以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 )

A. 行政法规

B. 某教授翻译的《德国民法典》

C. 新闻报道

D. 快板书

BD

二、专利权的客体

发明创造

能成为专利权客体的首先必须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作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因此,发明既可以是产品发

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对已有产品或方法进行改进而作出的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韵富

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 合法的发明创造。

不属于专利授权范围。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但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获得专利。

例:可以获得专利的有( )

A. 仿真印钞机

B. 减肥新药

C. 放射疗法

D. 玉米栽培方法

BD

三、商标权的客体

是指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将其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相区别而使用的标

记,此种标记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2.商标的种类

商标的构成要素:根据商标不同的构成要素,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文字与图

形组合商标、颜色商标、立体商标等。

商标的使用者:根据商标的不同使用者,可以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服务商标、集

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标,用以表明

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

按照商标的特殊性质划分的种类。按照商标的特殊性质,可以分为证明商标、防御商标、

联合商标和驰名商标

证明商标又称保证商标

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

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

品质的商标。

防御商标

是指同一所有人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并经核准的

商标,其目的是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

联合商标

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将近似于其主商标并使用于与主商标指定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商

品上的若干商标申请注册而形成的系列商标,以保护其主商标不被他人仿冒。

驰名商标

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在我国,驰名商标必须是注册

商标,且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认定。

例:某公司将其适用在皮包上的“雪花”商标在此

注册在其生产的皮靴、皮裤上,这种商标为( )

A. 集体商标

B. 联合商标

C. 防御商标

D. 证明商标

C

相关文章:

2011政法干警考试辅导:《民法学》复习要点解析汇总一

2011政法干警考试辅导:《民法学》复习要点解析汇总二

编辑推荐:

查看2011年公务员考试网络辅导方案 

2011年公务员考试网络课堂免费试听 

2011年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  申论辅导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