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工作有关规定,现对报考本科及以下培养层次的拟录取人员和报考硕士培养层次的拟进入复试人员进行公示,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分别咨询省有关政法部门。
咨询电话:省法院: 0311-87937273
省检察院:0311-85186372
省公安厅:0311-66622775、66622779
省司法厅:0311-88607552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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