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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政法干警考试辅导:《民法学》复习要点解析(6)

发表时间:2011/8/31 11:55: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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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区别:

客观事实,是指基于客观情况产生的事实,如属于自然现象的日出日落、刮风下雨,属

于人的活动的散步、读报、起床,睡觉、属于人的无意识的打鼾、打喷嚏、梦游、呓语,以

及爱情、友谊都不能成为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只有法律规定的客观事实才能成为法律事实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 ★ ★ ★选择)

1、事件和行为

事件:是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情况,其发生不以当事

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例如:人的出生、死亡,物的灭失。某种客观情况的持续,如权利人

的下落不明、精神失常,对物的持续占有,权利的不行使(如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积极行使

请求权)、不当得利等,都属于事件

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

例:甲因过失导致乙死亡,则乙的死亡对甲和乙而言分别是( )

A.事件、事件

B.事件、行为

C.行为、行为

D.行为、事件

D

2、对行为的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发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准

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条件,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意思

通知(要约拒绝、履行催告、选择权的行使)、观念通知(承诺、迟到通知、瑕疵通知、债

权让与通知、债务的承认等)、感情表示等

事实行为:

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引起

这种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一般包括:先占、生产、收益、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无因管理、创作作品、侵权行为以及作为债权表的给付行为(如交货、付款)

总结: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为事实行为,继受取得方式为法律行为

例:属于事实行为的有()

A.结婚登记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D.表见代理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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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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