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案例三

发表时间:2015/5/11 13:38: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三、背景:

事件1、某市拟建一自然博物馆,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由于招标工作时间紧迫,双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天就签订了委托合同。之后双方又对代理费用进行了协商,最后签订了一份酬金比中标价降低10万元的补充协议。

事件2、该项目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3月1日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3月6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A、B、C、D、E、F6家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造价咨询公司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且距本市较远,不便沟通为由拒绝其参加投标。

事件3、开标之后,由于投标单位数量较多,业主代表为了更好控制投资,决定将招标控制价由8000万元降为7500万元;同时为了保障工程质量,规定最低报价不得低于6500万元。

事件4、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人、 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4人。

事件5、评标过程中,B单位为了让评标委员会注意到本项目中用到的自创专利的优越性,申请提交一份该自创专利优越性的说明文件,并保证不会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结果评标委员拒绝了这一申请。

事件6、评标时发现,C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 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E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

事件7、7月1日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提交评标报告并确定施工单位D作为中标后选人,业主于7月2日向施工单位D发出中标通知书,7月18日施工单位D向建设单位提交1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7月20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7000万元。

问题:

1.指出事件1~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事件5中评标委员会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判别事件中C、D、E、F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7中的不妥之后,说明理由。

答案:

问题1:

事件1、在签订委托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酬金比中标价降低10万元的补充协议不妥。依照招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事件2、“3月1日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3月6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妥。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且距本市较远,不便沟通为由拒绝其参加投标”不妥。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事件3、“将招标控制价由8000万元降为7500万元;同时为了保障工程质量,规定最低报价不得低于6500万元”不妥。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清单计价规范),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事件4:“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人”不妥。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问题2:正确。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问题3:C:低于成本,无效标;

D: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以大写金额为准,属于细微偏差,有效标;

E: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可认定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属重大偏差,无效标;

F:报价漏项,属于细微偏差,有效标。

问题4:“业主于7月2日向施工单位D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施工单位D向建设单位提交1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不妥,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编辑推荐:

2015年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测试题汇总

2015年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汇总

2014年注册造价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汇总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