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造价工程师考试---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解析32

发表时间:2011/10/1 9:16:0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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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造价工程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6.1

考点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更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约定的变更情形的,监理人影响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恒宝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变更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

(09年59题)

考点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认为可能发生变更的,可想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10年58题)

考点3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租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10年59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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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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