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造价工程师考试---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解析33

发表时间:2011/10/8 10:21: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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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考点1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具备以下条件时,允许对某一项工作规定的费率或单价加以调整:

(1)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2)工程量的变更与对该项工作规定的具体费率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款额的0.01%;

(3)由此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

(08年59题)

考点2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08年60题)

考点3

根据FIDIC合同条件,在承包商察觉或者应当察觉可以索赔事件或情况后42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并经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承包商应当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充分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依据、要求延长的时间和(或)追加付款的全部详细资料。

(08年61题)

考点4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只能获得工期补偿的索赔事件包括:

(1)变更导致竣工时间的演唱;

(2)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3)由于传染病或其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

(4)业主或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5)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

(08年93题)

考点5

工程师发布删减工作的变更指令后承包商不再实施部分工作,合同价格中包括的直接费部分没有受到损失,但摊销在该部分的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则实际不能合理回收。

(09年5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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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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