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以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注意是结构外表面,不包括粉刷、贴面等外装修。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当高跨为边跨时,按勒脚上两端山墙外表面之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对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
(3)多层建筑,按各层面积的总和计算,首层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其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若二或三层向外悬挑或内收,即按水平面积增减。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后及其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作地下架空层而利用,层高超过2.2m的,按架空层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
(6)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作架空层而利用,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7)室内通道、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图书馆按书架层计算。书架层指搁放书架的层数,非书架搁书的层数。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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