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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18

发表时间:2011/7/11 13:46: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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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造价员考试,全面的了解造价员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造价员考试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011年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汇总

4、工程款支付: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

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①按月结算: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依照合同计算工程款。

若累计工程款没有超过起扣点,根据当月工程量计算出的工程款即为该月应支付的工程款;若累计工程款已超过起扣点,则应支付工程款的计算公式分别为

超过起扣点的当月应支付工程款=当月完成工作量-(截止当月累计工程款-起扣点)×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超过起扣点的以后各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当月完成的工作量×(1-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②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③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④目标结款方式: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目标结款方式实质上是运用合同手段、财务手段对工程的完成进行主动控制。

⑤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5、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或价款结算办法办理竣工结算。

6、质量保修金

按照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总造价中应预留出一定比例的尾留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又称保留金),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最后拨付。

质量保修金可以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也可由发包人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内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比例和金额由双方约定,一般在工程价款的2%~5% 。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附件七是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中约定了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期限、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费用的承担和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与返还。

【案例】某工程结算价总额为500万,预付备料款占价款的25%,主要材料和构件金额占价款的62.5%,完成工程量和合同价款的调整额如下表,求预付款和每月的工程结算款、竣工结算工程款各为多少?

 

第1个月

第2个月

第3个月

第4个月

第5个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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