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全国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辅导资料19

发表时间:2011/10/19 15:40: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造价员考试,全面的了解造价员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造价员考试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履行状况和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所产生的意见分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一)合同争议的和解与调解

1.和解

2.调解。调解有民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和法庭调解三种。

(二)合同争议的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争议发生后由其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并由仲裁机构按照仲裁法律规范的规定居中裁决,从而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制度。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根据我国《仲裁法》,对于合同争议的解决,实行“或裁或审制”。即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只能在“仲裁”或者“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其合同争议。

(三)合同争议的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争议的法律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1)合同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的;

(2)经过和解、调解未能解决合同争议的;

(3)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

(4)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相关文章:

2011全国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辅导资料汇总

2011造价员考试重点培训讲义汇总

相关推荐:

2011年造价员考试网络辅导让你一次通过考试!

2011年造价员考试用书

2011年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11年造价员考试报名免费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