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3、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基本原则: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
4、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甲级、乙级
5、资质管理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乙级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6、业务承接范围
7、执业行为准则
8、分支机构业务承接的要求
9、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违规行为及责任:
(1)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2)经营违规责任
(3)其他违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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