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土石方工程)
一、人工土、石方
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2.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1-3折算: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如实际自然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其工程量可以调整。
(3)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以体积计算。源:中华考试网(4)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计算。
4.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 ㎡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 ㎡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沟槽土方工程量:按沟槽长度乘沟槽截面(㎡)计算。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沟槽宽:按图示宽度加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挖土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3)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时:
注:
1.沟槽、基坑中,土壤炎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作量不予扣除,原槽、坑有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上表面开始计算。
(4)沟槽、加I、II类挖土用工乘0.8系数(其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计算规则折算成实方),如挖自然土用作回填土时,可另列挖土子目,凡运土回填的均不重套就地回填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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