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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基础知识练习题5

发表时间:2014/4/21 10:57:5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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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允许施工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答:㈠合同的协商解除

㈡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

㈢当事人违约时合同解除

①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②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个大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③合同当事人乙方的其他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详见P274

答:(一)承包人的责任

第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二,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发包人的责任

第一,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第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四,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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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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