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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标准制定和编写复习资料32

发表时间:2011/5/3 14:45: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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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在标准审查会结束前,应通过会议纪要,纪要应附参加审查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未参加审查会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会议纪要应如实反映审查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的审查结论;

1)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内容的论据。修订标准时应有新旧标准水平对比;

2)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经济效果;

3)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4)与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5)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

6)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7)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8)废止现行有关标准建议;

9)其他有关事项。

如何组织标准报批文件?

答:会审或函审之后,标准起草单位应进行以下工作:

1)依标准审查会的审查意见和决议,或函审的意见和结论,对标准内容进行细致修改,使标准内容符合会审或函审的要求。对全文重新审核,使之前后连贯、语句通顺、概念清楚、无文字错误。条文序号有变动的,应顺序改正。最后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

2)随同标准报批稿报批的文件,如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会议纪要、函审单和函审结论、试验验证报告等必须齐全,其中所载与标准报批稿一致。

3)上述文件经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办理报批手续,同时填写《标准申报单》。

4)对上报的打印文件要有专人检查、核对,保证文本文字清晰,文字无误,文件的类别和数量齐全。

5)办文连同批准报批稿及附件报主管单位转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办文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布。

主管部门报送审批国家标准时,应报送如下材料:

①报送国家标准的公文一份;

②国家标准报批稿四份,有插图的要有符合要求的墨线图一份;

③国家标准申报单、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意见汇总处理表、国家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各二份;送审稿及函审单各一份;

④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要附该标准文本(原本或复印件)和译文各一份。

⑤国家标准报批材料清单一份。

对报批的制定、修订标准草案、主要进行哪些方面审查?

答:应该进行以下七方面的审查:

1)报批材料是否齐全,文本是否符合出版要求。

2)是否列入计划。

3)是否与有关方面达成协调一致;是否与基础标准协调一致,是否符合有关的法规、政策。

4)是否符合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简称“采标”)要求。

5)是否符合制定标准的程序。

6)确定技术内容的依据是否充分,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可操作性和协调性是否符合要求。

7)编写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技术内容的协调性主要指的是什么?

答:主要指的是与基础标准的协调和配套上。

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是互相联系、互相衔接和补充的,应将标准中的各项要求作为一个系统,考虑到它们之间互相制约的关系,因此必须有相关的基础标准作保证。所以技术内容的协调必须考虑到是否符合有关的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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